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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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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负责三峡、瀑布沟、宝珠寺电站等大型水利工程外来移民的接收规划、安置、管理和后扶工作;

㈡负责武引二期工程以及其它市内大、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迁、安置、管理和后扶工作;

㈢负责各大工程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、使用、监控、内部审计和移民信访案件的查处;

    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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